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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停薪留职违反劳动法吗?
公司强制要求员工停薪留职,是违法行为。 因为目前国家出台的关于停薪留职的规定的前提是员工个人申请,经企业批准后申请人才会停薪留职。停薪留职是指为了使特定职工有期限离岗停薪并保留职工身份,而由用人单位与该职工依法签订,约定停薪留职期间双方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合同,协议有效期一般不超过二年。 停薪留职协议书的内容一般有以下几点: 1、在停薪留职期间,企业停发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停止享受劳保福利等待遇; 2、职工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待业保险基金、养老保险基金及其他费用; 3、停薪留职期间按期缴纳费用的职工可计算连续工龄; 4、职工在停薪留职期满前即未办理复工手续,又未办理辞职、调动手续的员工,企业待职工停薪留职期满后可按自行离职处理,并发给离职证明书; 5、停薪留职期限,由企业根据生产或工作需要与职工具体商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