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律师经济相关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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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答
外地人在上海买房子什么需要什么条件啊
外地人在上海买房子需要以下条件:1、购房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和户口薄等身份证明;2、外地户口,以家庭为单位在当地可购买一套住宅,且必须提供五年内连续三年的社保或税单;3、不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外地户口的购房者只能购买一套;4、购房者必须有达到购房款总额三成比例的首付款;5、购房者的家庭成员必须在外地没有购房记录;6、购房者必须信用良好,收入稳定。买房子需要准备哪些材料1、已婚的夫妻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3、申请人收入证明原件;4、申请人公积金交存证明原件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杨浦区购房定金纠纷律师如何收费
需要按照案情和标的额来具体确定
在上海缴公积金苏州如何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在上海买房的,不可以贷款支付首付,可以使用储蓄存款、信用贷款、抵押旧房支付首付。普通贷款支付首付的比例最低为20%~40%,公积金贷款支付首付的比例最低为20%;首套房结清贷款公积金贷款购二套房支付首付的比例最低为30%,个贷支付首付的比例最低为40%,具体依据所在银行政策确定。法律依据:《贷款通则》第二十四条贷款的发放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九条关于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有关规定,第四十条关于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条件的规定。不得给委托人垫付资金,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严格控制信用贷款,积极推广担保贷款。
上海不满五唯一的房子要交什么税
法律分析:1,房产交易中会涉及到很多的税费,对于卖方来说主要的税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这两大税种。营业税的税率是5.65%,普通住宅满五年免征营业税,非普通住宅满五年征差额营业税不满五年的无论普通与非普通征全额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普通住宅1%,非普通住宅2%。房子满五年且唯一无论普通非普通免征。没有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普通住宅交1%,非普通住宅交2%。2,差额营业税是卖出价减去买进价再乘5.65%全额营业税是卖出总房价乘5.6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请问没有结婚的单身青年,已在上海交满二年社保的可以购买上海房产吗?
上海保障房申请条件:1、每一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只能申请购买,或者租赁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选择申请货币补贴。已婚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保障。2、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3、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4、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相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5、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6、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原来买了房子,能不能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
有一套房改房再买房契税怎么算
房改房再买房契税因情况而异。首套房根据面积享不同优惠,二套房统一按4%征税。需根据房屋实际情况,结合相关税法规定,咨询税务部门确定具体税额。
拆迁户买商品房可以退税吗?
商品房退税政策是:购房时适用税率错误,经税务窗口工作人员验证通过可以退税;购房合同房屋面积大于房屋产权证面积,凭房屋产权证及开发商退款证明可以退税;房屋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拆迁享受拆迁优惠的,可以退税。法律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八条 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要求退还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纳税人退还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多缴税款退税,不包括依法预缴税款形成的结算退税、出口退税和各种减免退税。退税利息按照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当天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买房签了合同,首付30%,押金上写着18万,不按合同来
需要根据合同约定,解决
一方没有资格,买房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
买房子写两个人名字需要的条件是只要符合当地买房政策规定的购房资格,就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主要取决于当事人,以及是否符合购房资格,只要符合就可以申请不动产登记。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