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和县级市、区(开发区)劳动保障部门设立相应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1、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方针政策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
2、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和纠正违法行为;
3、受理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举报;
4、承办同级政府或者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交办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
5、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因劳动保障纠纷引起的职工集体......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职责。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职责有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职责
(一)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
(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三)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
(四)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1、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年度审查等方式。
2、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公务应当由两名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人员共同进行、出示执法证件,并告知被检查单位监察的内容、要求和法律依据。
3、现场监察应当制作笔录,并由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人员和被检查单位有关负责人签名盖章,被检查人拒绝签名盖章的,应当由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人员注明拒签事由。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向被检查单位下达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被检查单位应当在十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4、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投诉、举报或者监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