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定继承人: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房主没有留下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进行。
2.办理继承权证明:继承人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并办理继承权证明。如果房主在多个地区有户籍,则需要分别办理。
3.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继承人携带继承权证明、房产证、身份证等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如果房屋涉及多个继承人,则需要所有继承人到场并签署同意书。
4.缴纳相关税费: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需要缴纳相关的税费,如契税、个人所得税等。
需要15至30个工作日。房产继承过户需持相关材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到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房地产交易中心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房主过世过户给子女需带以下资料去:
1.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户口本或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
3.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
4.房产契税完税凭证、契税减免审批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