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人解除合同条件有,法定或约定的解除事由出现时,房屋出租人可以依法行使解除权。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房屋出租人解除合同条件有什么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房屋出租人解除合同条件有什么
房屋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承租人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承租人迟延履行债务,经催告后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承租人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
二、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后果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后果是承租人提前交纳的租金,出租人应当退还。承租人应当返还房屋。如果是因为一方违约而解除,违约方在合同解除后一般情形下还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如何解除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的解除方式有:
1.协定解除,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2.约定解除,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3.法定解除,一方违约,另一方主动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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