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一家公司的分部工作了三年,一年后才签的劳动合同,将工作地点暂时定为荆门,附协议一份,意思是我们自愿放弃公司为我们购买社保,换为补助发到公司。现在荆门分部撤了,工作地点要换到外地,我不想去,公司做了一次安排后,我没同意,就没再管我们,请问我能得到经济赔偿吗
-
您好!单位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的做法是不对的,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详细情况建议来电直接咨询,为您分析指导。
-
您好,初步来是可以要求经济赔偿的,具体的数额还需要看看您的协议是怎么样的?可来电详细说一下您的情况,方便为您做进一步的分析。希望回答能帮助到您。
-
您好,建议您与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欢迎来电咨询。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