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3月8号进的公司,当时面试时总监口头上说明试用期2个月,而后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也没有规定试用期问题,当时我以为转正是到时间自动转正就没太在意,结果等在7月初是无意查询工资情况,才发现还是试用期工资,随后询问得知因为我没有提交转正申请所以一直那样,我就想咨询下:1.当提交转正后我在5月8号转正后的应拿的工资差额是否可以补偿给我?2.如果公司不同意给我转正,言明不能胜任本工作,再给了一个所谓的考核期,请问这个考核期是否合理?如果公司一直以不能胜任为借口延长考核期,也不辞退我,我又该如何做?

劳动纠纷
2017-07-07 17:42:5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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