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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是国企的一下岗职工。2005年与**电器签订劳动合同直今。原国企的失业证交与**。**工作期间,经常加班加点,调离岗位。为了生存,很珍惜着份工作,服从者公司的安排。任劳任怨。2012年3月14号,要调我去**小件库,在汉阳的黄金口,离家两个小时。我跟领导反映我的实际情况。我一个人带着孩子和爸爸住在一起,爸爸今年75岁,行动不方便,偏瘫,思维也不是很清晰,孩子还小,在上学,需要照顾。我每天在中南苏宁上班,是个早中班,离家半个小时。可以有时间照顾一下老人和孩子。能不能不调我去那么远的地方。他们只有一句话,服从公司安排。我找了公司最高人事经理都没有用。最后下了一调令,强行调动,在我没有交接签字,调令签字的情况下,私自改动我的班表,照成我打卡异常。现在不让我在中南苏宁上班,不让我在中南苏宁打卡,说我出勤无效。属于旷工。我该怎么办,如果你是劳动者你转发,求助。 云朵 10:28:25

劳动纠纷
2012-03-25 21:4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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