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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要一间中日合资的企业工作6年多了,一直是负责物流相关的管理工作.上月公司中方的副总经理找我谈话,说要调我去其它部门,负责安全管理,我当时不同意,公司人事部双找我谈话,说必须要服从.请问我可以不服从吗?公司的理由是工作需要,合同上签的是管理类工作,没具体到是物流管理.说这样是不违法的.我能不能坚持在现在的岗位上工作?或者请求自己认为合适的岗位?公司有权因为我的不服从调动而辞退我吗?

劳动纠纷
2011-02-23 20: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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