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要一间中日合资的企业工作6年多了,一直是负责物流相关的管理工作.上月公司中方的副总经理找我谈话,说要调我去其它部门,负责安全管理,我当时不同意,公司人事部双找我谈话,说必须要服从.请问我可以不服从吗?公司的理由是工作需要,合同上签的是管理类工作,没具体到是物流管理.说这样是不违法的.我能不能坚持在现在的岗位上工作?或者请求自己认为合适的岗位?公司有权因为我的不服从调动而辞退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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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辞退你,只要你胜任于这一岗位,公司便不可以辞退。因为这不属于法定的辞退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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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能未经你同意而调动你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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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服从公司的调动,公司也不能因此而把你辞退的。否则,可以要求公司赔偿违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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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的情况,你可以拒绝同意,如因此而解除劳动合同或辞退的,可依法要求公司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劳动局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如需帮助电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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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