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9年5月9号到**模具厂上班的,只有点裸工资,福利.保险.加班费.假期.合同都没有的,一直到2011年8月11号.老板给我们(一个工作班子共四人)说:不做了,放假,工资结算到今天2011年8月10日回家等电话通知.这里我要特别说明的是今年过完年上班即2011年2月10日至今工资没有发!!! 现在请问律师指教,我们该怎样维权.大概可以拿多少补偿金我个人2009年的工资是4500一个月,2010年是5000元一个月,2011年是5300元一个月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