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0年7月30日通过中介买了一套顺义的二手房,双方约定了房价款51万元整,我当天交了5万元定金,支付了中介12750元的中介费,其余的46万房款约定过户当天一次性付清。合同约定的过户日期为2010年9月30日前。我多次通过中介催促卖方办理过户手续,卖方却让我增加购房款,把原来合同签订的51万变成58万,我拒绝接受,卖方就拒绝过户,我现在准备起诉,但是这属于什么纠纷呢?我要求她双倍赔偿我定金,赔付我付出的中介费,可以胜诉么?
-
首先你这个是属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如果一切都是按照你所描述的事实,仅是卖方要求增加房款,那么确实已构成违约
其次,现在就是要看你要什么,要是想要房子,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要是不想要了,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或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中介费损失等
所有的问题都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
你好,准备证据,可以向法院起诉。
-
属于合同纠纷,可以的这样主张,如果你想要房子,也可以主张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办理过户,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
属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卖方要求增加房款已构成违约,你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主张权利:
1、如想要房有权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配合你办理过户手续,并有权要求赔偿因其迟延履行给你造成的损失。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第113条;
2、如不想要房可要求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或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中介费及房屋差价损失等。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4条、第96条、第97条、第113条、第114条。
3、如无特殊意外情形,一般可以胜诉;合同约定过户期限为9月30日,对方违约条件尚未成就,建议全面考虑收集更多证据后采取更稳妥方式维权。
-
要求她双倍赔偿我定金,赔付我付出的中介费,需要看合同约定等,可以电话联系我。
-
可以,你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
你好:
案由应当为买卖合同纠纷,建议收集相关证据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有疑问或需要律师帮助可以与我联系详谈。
-
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
这种情况你可以准备证据去法院起诉,结果要看证据及庭审情况。
-
单方调高房价未经你同意,卖方仍按原价履行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可起诉对方履行合同。
-
查看全部10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