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03年9月7日我与人预定了他的拆迁安置房90平米,房价玖万元,先付定金一万元,定于04年底房产管理所交付时,我付清所有房款,对方交付房屋。 违约条款是这样定的:甲方不得将此售房屋另售他人,否则应按乙方定金成倍返还乙方(贰万元)这里的贰万含定金吗? 现在房价一路狂升,对方想反悔了,而我也错过了当时的购房好时机 他耽误了我一年的时间,是否可以取得更多的赔偿?

房产纠纷
2004-10-20 19:14:0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