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于09年年初进入单位工作,由于单位有许多不合劳动法的事,我干了不到两个月就辞了,但单位以试用期提前半月辞职为由,不给我按正常离职办理,我递完辞职后3天就不干了,单位不给结工资,还乱扣钱.于是我就到仲裁把单位告了,仲裁已经受理.其实我的工资倒不多,但就是想让公司尊重我们这些劳动者,得到我应有的报酬.请各位律师指导帮助我.谢谢! 1.原单位发生法定假日不发三薪 2.每天工作9小时 一月休4天 3.试用期工作没上保险 4.以不签合同不发第一月工资为要挟 签的是空白合同 我签了 而且我的那份合同也没给我 5.扣取工服折旧费300 没给收据 6.之前发的工资也不合理同岗位却给我少发工资 理由是我入职时间不同 而且发工资 工资条却不给 我目前有证人是原单位我的同事同为受害者,有财务出示的我已签合同可以领工资的条(后备有日期但没签名),有考勤卡,有工作证. 请问我该如何才能胜诉?需要证人给我出示何种有效证据?

其它综合
2009-05-19 22:40:38
* 遭遇法律难题?点击 快速获取解决方案
咨询
律师解答共有6条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关于劳动纠纷的问题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其它综合问题
关于劳动纠纷的问题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