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 我自97、3月在证券公司上班至今。2002年公司搞竞争上岗,被精简了。虽被精简,依然在当时工作的岗位继续工作至今。2003年至今从未与公司签过劳动合同。 2006年底,公司被另一证券公司合并,其他的临时工都在此时转为了正式工,由于当时我正在休产假,所以错过了这最后一班车。至今,我依然在证券公司的前台工作,公司没有给交三金,产假期间也没有发工资,工资只有610元,远远低于我们当时的760元的最低生活保障。 从2006年底公司被收购以来,我一直工作在第一线,去年几乎天天晚上加班至九点(正常下班时间为四点半),有时还会到12点,几乎就没休过星期天。但我从未拿过加班工资。 现在我想咨询的问题是: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将我转为正式员工、产假工资、、补偿我的劳动保险、、支付同工同酬。 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中看完我的问题,期待您的答复。 一个渴望公正世界的人

其它综合
2008-11-02 09: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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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