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异地安置后是可以转回本地的。
1.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情况,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照一定规定办理。
2.如果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3.如果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而是选择在新参保地继续就业,那么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会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在跨省就业转接方面,具体的条件包括: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缴费后,可以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会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会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
3.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后,会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资金后,会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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