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异地就医报销所需资料包括:
1.县级医院以上的转诊证明。当需要在异地就医时,首先需前往县级及以上的医院,让医生开具转诊证明。
2.医院社保窗口盖章。持转诊证明到医院的社保窗口盖章,工作人员会协助完成此步骤。
3.外出治疗登记。前往当地的社保所进行外出治疗的登记。社保所的具体地址可通过百度等搜索引擎查询。
4.报销手续。完成上述步骤后,即可前往大城市的医院住院治疗。治疗完成后,携带发票、医疗本、社保卡、户口本等回县级社保局进行报销。
异地就医报销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取得转诊证明:前往县级及以上的医院,让医生开具转诊证明。
2.医院社保窗口盖章:持转诊证明到医院的社保窗口盖章。
3.外出治疗登记:前往当地的社保所进行外出治疗的登记。
4.报销手续:治疗完成后,携带相关发票和证明文件回县级社保局进行报销。
异地就医的法律依据主要来自于国家的相关规划和政策。
1.按照“十二五”医改规划,我国计划在2015年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报销,并初步实现跨省就医即时报销。
2.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联合文件,2015年我国将基本实现地市和省区市范围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的直接结算,2016年将全面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3.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相关意见也明确提出了跨省就医费用结报的时间表。
这些政策和规划为异地就医报销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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