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与现售的主要区别在于销售条件、风险承担以及交房时间。
1.预售要求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总投资的25%以上,而现售则要求商品房必须通过竣工验收。
2.预售合同签订后,买房人可能面临商品房无法建成或交付的风险,相比之下,现售的风险较小。
3.预售时房子尚未修建完成,需要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修建再交房;而现售则可以在签订合同后立即交房。
商品房现售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确保主体资格合法。
2.应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保障用地合法。
3.还需要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确保规划和建设手续合法。
4.商品房还需通过竣工验收,符合工程建设质量标准。拆迁安置必须落实,以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5.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需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也需满足交付使用条件或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6.物业服务方案必须落实,以避免商品房销售后产生纠纷。
7.房地产开发企业还应完成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商品房预售需要具备五证,具体包括:
1.《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县市级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颁发,证明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性;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县市级城市规划部门核发,是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乡规划的法定凭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也是由县市级城市规划部门核发,用于证明建设工程的规划符合城乡规划要求;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县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证明施工符合建设要求;
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由县市级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证明商品房预售行为合法。
这五证的取得是商品房预售的法定条件,也是保障购房人权益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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