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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使用权房新政是什么

2024-05-08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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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上海使用权房新政规定,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和个人不得再通过差价换房取得公有住房承租权。新政旨在稳定房地产市场,平衡供需关系。本文还将探讨新政适用对象、使用权房交易注意事项等。

  一、上海使用权房新政是什么

  上海使用权房新政主要是关于其限购的规定。

  1.根据新政,本市户籍家庭如果已经拥有2户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公有住房承租权和住房产权,那么他们将不得再通过差价换房的方式取得公有住房承租权。

  2.本市户籍单身且年满18周岁的个人,如果已拥有1户套及以上的住房,以及本市非同一户籍家庭成员的2名及以上个人,也同样不得再通过差价换房方式取得公有住房承租权。

  这一政策主要旨在限制部分市民通过差价换房方式获取更多公有住房承租权,以保持房地产市场的稳定。

  二、新政适用对象分析

  1.新政主要适用于本市户籍家庭、本市户籍单身且年满18周岁的个人,以及本市非同一户籍家庭成员的2名及以上个人,这些群体在新政实施后,将无法通过差价换房方式取得公有住房承租权。

  2.对于已经拥有2户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或者已经拥有1户套及以上住房的单身个人,以及非同一户籍家庭成员的2名及以上个人,新政将对他们产生直接影响。

  这一政策主要针对的是有一定住房基础的市民群体,旨在通过限制其通过差价换房方式获取更多公有住房承租权,以平衡房地产市场供需关系。

上海使用权房新政是什么

  三、使用权房交易注意事项

  在进行使用权房交易时,有几个重要的事项需要注意。

  1.购买者一定要问清产权归属,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2.在过户时,应当要求公房的原承租人亲自到房地局交易大厅办理相关过户手续,修改户主姓名,并不得委托办理。

  3.由于使用权房的“房本”没有防伪标志,购房者应与原单位确认,以防“房本”造假。

  4.房屋置换合同签订以后,现任房主将拥有原房主对使用权房拥有的权利。这意味着如果房产置换后使用权房拆迁,新房主将成为补偿款的受益人。

  因此,在房产置换前,新老房主尤其是老房主需要考虑清楚是否已经放弃未来获得拆迁补偿款的权利。

  新政的出台将如何影响上海房地产市场?你是否也有使用权房交易的经验?欢迎在找法网留言分享,一起探讨使用权房新政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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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使用权房新政,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分析:此次上海将使用权房限购纳入了普通住宅限购的范围,这次限购政策是针对了本市户籍家庭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单身而且年满十八岁的拥有一套住房的,以及本市非同一户籍的家庭成员的两名或两名以上的个人,不得再通过差价换房方式,取得公有住房承租权。对于使用权房来说,居住者只有居住权,没有占有、出售权,所以使用权房是不能上市交易的。法律依据:《上海市公有住房差价交换办法》 第九条 差价换房不得造成差价换房双方当事人新的居住困难。非本市户籍家庭和个人不得通过差价换房取得公有住房承租权。差价换房的户籍管理,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法人、其他组织不得通过差价换房取得公有住房承租权,但市、区人民政府指定的企业除外。 第十条 本市户籍家庭拥有2户(套)及以上住房(包括公有住房承租权和住房产权)的,不得再通过本办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定的差价换房方式,取得公有住房承租权。本市户籍单身且年满18周岁个人拥有1户(套)及以上住房(包括公有住房承租权和住房产权)的,不得再通过本办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定的差价换房方式,取得公有住房承租权。本市非同一户籍家庭成员的2名及以上个人,不得通过差价换房取得同一户公有住房承租权。独用成套公有住房为职工住宅(新工房),拆套分配给2户及以上承租人使用,该公有住房承租人为并户后房改售房进行差价换房的,经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可以不受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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