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法典中,合同撤销的案由主要包括三种类型:
1.撤销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行为纠纷;
2.撤销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纠纷;
3.撤销债务人低价转让财产纠纷。
这些案由的提出,都是基于对债务人某些特定行为的撤销要求,以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1.撤销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纠纷:这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明确表示对已经到期的债权表示放弃行为的撤销要求。债务人放弃的债权可以是物权债权也可以是金额债权。
2.撤销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纠纷:这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无偿地将自己的金钱或者其他财产赠与他人,没有任何对价的行为要求撤销。
3.撤销债务人低价转让财产纠纷:这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将自己的合法财产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转让他人的行为要求撤销。需要注意的是,低价并不一定是绝对的低价,而是指“明显”的低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和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而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并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因此,在请求撤销合同时,双方必须遵循法律的规定。如果撤销合同无效或是需要做其他处理,建议委托专业的律师提供帮助。
面对请求撤销合同的案由,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如有需要,可以寻求华律网在线律师的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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