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前一段时间我们公司要去别的公司买一批器材,我们之间是签订了买卖合同的,但是我们公司现在不需要这批器材了,我们想要撤销合同,但是已经过了期限了,我们想咨询一下律师想撤销合同但是过了可撤销合同期限,还能不能撤销合同?

合同纠纷
2018-07-31 14:12:3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好!原则上可撤销合同有一年的除斥期间的限制.
    撤销权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间内行使撤销权,但具体期限有所不同.在可撤销合同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在合同保全中,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但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合同法》为了平衡和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以及维护市场交易的安全与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赋予了当事人撤销权,但撤销权的行使并非是无时间限制的权利,它有着法律规定的行使期间.如果撤销权人在该期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其撤销权消灭,当事人不得再以存在撤销事由为理由,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合同法解释(一)》第八条规定,该撤销权行使的期间是个除斥期间、不变期间,不发生任何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后果.但是,《合同法》与《民法通则》在撤销权行使的起算点上是有所出入的.
    根据《合同法》第55条的规定,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1年,其起算点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
    根据《民法意见》第73条第2款的规定,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一年当事人才请求变更或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如能提供更多信息,则可给出更为周详的法律意见.
  • 你好,根据《合同法》第55条的规定,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1年,其起算点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根据《民法意见》第73条第2款的规定,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一年当事人才请求变更或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在可撤销合同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 你好,对方已经发货了的话是不行的
  • 你好,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建议及时和律师面谈。
  • 你好,撤销期限过去则撤销权消灭,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