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他项产权证需要的手续如下:
1.需要准备材料: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原件暂存);抵押担保的主合同;抵押合同。
2.申请人持上述有关材料,到办事中心建设窗口申请办理,经办人在审核资料无误后,出示房产交易产权登记受理单(以下简称“受理单”)交由申请人收执;
3.申请人在受理单标注的领证日期之后携“受理单”及身份证明原件到产权缴费窗口缴费后在产权发证窗口领证。如审批未通过,另行通知。
1.概念不同:房屋产权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他项权利证,即证明房屋典权、抵押权等他项权利存在的文件。
2.持有者不同:无论一次性购房还是贷款购房,产权证都是产权人拿着。房屋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
3.凭证不同: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
一般他项权证2~5个工作日可以出证。他项权证是在他人土地上享有的权利的证明,可以满足他人对土地利用的需求,其存在对所有人、使用人有一定限制。办理他项权证首先需要填写申请表,然后到银行审批拿取合同,最后进行登记,正常5天可以领取,加急2天即可领取。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五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
第三十六条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间宣告解散、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抵押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