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抵押贷款时,房产抵押他项权证是否给银行,取决于具体的贷款方式和当地抵押部门的操作。
1.如果是在银行办理抵押贷款,抵押部门可能会收回房产证的原件,并出具抵押他项权证给银行。
待还款完成后,再到抵押部门解押,然后退回房产证原件。但也有一些城市,抵押部门不会收取房产证原件,而是在原件的备注栏中标注该房产已抵押给某银行,并出具他项权证给银行。
2.对于民间融资借贷,债权人通常会在办理抵押手续后再放款,与银行的流程相似。
民间融资借贷不会只收取房产证而不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因为房产证可以挂失,不办理相关登记手续会对设定的抵押物失去优先处置权。
借款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贷款到期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2.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3.具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愿意并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房产作为抵押。
5.房产共有人需认可借款及担保行为,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对于现房抵押,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房地产抵押合同(夫妻双方到场签字)。
2.房屋所有权证。
3.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4.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房产评估报告》。
5.银行借款合同。
6.夫妻关系证明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独身的需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
对于期房抵押,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购房预售合同。
2.与银行签订的购房借款合同。
3.购房预交款收据复印件(验原件)。
4.夫妻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独身的需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
这些材料将用于评估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抵押物的价值,以确保贷款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房产抵押贷款时,还有哪些注意事项?如有疑问,快在找法网上提问,法律小助手为你一一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