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劳动合同的发生工伤的申请劳动仲裁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然后再向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康复治疗费;
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6.停工留薪期工资;
7.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找法网提醒您,工伤未签劳动合同需要以下材料做鉴定: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3.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4.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5.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