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小产权房与回迁安置房的区别是什么

2023-12-02 08:15
找法网官方整理
房产纠纷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房产纠纷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小产权房与回迁安置房的区别包括土地性质不同,能否上市交易不同,能否抵押贷款不同等。回迁安置房办房产证需要的材料包括安置房屋所有权证;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等。

  一、小产权房与回迁安置房的区别是什么

  小产权房和回迁房的区别是:

  1.土地性质不一样,回迁房是国有划拨土地,小产权房未经过国家正规手续的审批;

  2.产权性质不一样,回迁房是有房产证,产权房是没有房产证;

  3.能否上市交易不一样,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可以交易,小产权房不能交易;

  4.能否抵押贷款不一样,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可以抵押贷款,小产权房不能抵押贷款。

  二、回迁安置房办房产证需要哪些材料

  找法网提醒您,拆迁安置房办房产证需要的材料: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收原件;

  4.查档证明,收原件;

  5.被拆迁人身份证,若被拆迁人是单位的,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

  6.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7.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收原件;

  8.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9.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收原件;

  10.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收件窗口领取,当事人共同填写。

小产权房与回迁安置房

  三、详解拆迁安置房办理房产证流程

  拆迁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的流程:房屋产权人要到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房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果提交的材料合法、真实、详细就进行房产登记,发放房产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房产纠纷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21983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房产纠纷律师团,我在房产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拓展阅读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