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员工合同可以马上走人。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1.不合规的劳动合同可能存在多种形式,例如口头合同、简单合同、“暗箱”合同或者“一边倒”合同、抵押合同、双面合同、“卖身”合同和“生死”合同等。
2.这些合同往往存在各种问题,如内容简单、缺乏必要要素、合同条款过于偏向一方、违反法律法规等。
3.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认真阅读合同内容,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4.对于用人单位提出的不合理要求或者模糊不清的条款,劳动者应当坚决提出异议并要求修改。
1.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能会对劳动者造成一定的损害。
2.根据《劳动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果你在工作中遇到了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应该如何应对?欢迎在找法网上发表你的看法,一起探讨如何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