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买卖合同包含的内容主要有:
1.安置房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安置房买卖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
3.安置房买卖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4.安置房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法等。
安置房与商品房的区别
1.质量不同。
(1)安置房通常由于建设成本受限,建筑商可能会采取偷工减料的方式来增加利润,因此安置房的质量普遍不如商品房。
(2)但也有例外,一些安置房可能因为建筑商的负责或属于示范工程而质量较好。
2.产权不同。
(1)安置房通常没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其土地性质可能是划拨的,意味着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
(2)商品房拥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通常是出让,即已缴纳土地出让金。
3.土地来源不同。
(1)安置房的土地通常是政府划拨的。
(2)商品房的土地则是通过市场出让的方式取得。
4.交易时间的限制不同。
(1)安置房通常有特定的交易时间限制,在几年内不得上市转售。
(2)商品房没有这样的限制,只要已办理过登记的现房就可以上市交易。
5.适用对象不同。
(1)安置房主要是为了安置拆迁户而建,因此其对象特定。
(2)商品房则面向所有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购房者。
6.享受权利不同。
(1)商品房的购买者一般享有该房屋的全部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权利。
(2)安置房在某些方面可能受到限制。
1.有证的拆迁安置房可以进行买卖,交易方式与普通房屋无异,但对于无证的拆迁安置房,需要分清情况。
2.由于是拆迁户安置房是政府补贴给当事人的,所以必需是当事人才能办到房产证。
3.一般需要5年才能办完,且需要补完国有地税,购买安置房时,务必小心谨慎。
4.应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应办理公证手续以防日后纠纷。
5.有的开发企业为了增加收入,在拆迁安置房交易后提供更名(过户)服务,适当收取一些费用是一种较好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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