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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46条是怎样规定的

2021-10-06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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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通常我们大家在企业工作的话都知道,如果是公司对自己进行辞退的话肯定是需要赔偿一定的补款金的,那如果是自己进行离职的情况下的话公司只需要支付相应的工资即可。那么,劳动合同46条是怎样规定的?下面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劳动合同46条是怎样规定的

  本条是关于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劳动合同届满后,是否续订由当事人双方自己决定,不续订就终止,二者必居其一。

  在08年1月份之前,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无论何种情况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

  但新法实施后,在合同待遇维持或提高福利待遇的情况下,劳动者不签订合同,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

  适用本条规定应作如下理解: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比如工资标准保持不变、加薪或者升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则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

  (2)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比如降薪,如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则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3)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则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都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46条是怎样规定的 

  二、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怎么办

  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应注意搜集并保存双方成立劳动关系的有关证据,比如:

  1、用人单位招聘时要求劳动者填写的“报名表”、“登记表”等招用记录。

  2、用人单位收取劳动者押金或扣押劳动者工资而出具的“押金条”、“扣押条”等各种票据。

  3、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门卡”等各种工作证件。

  4、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发放的“工资卡”或其他工资支付凭证。

  5、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发放的“工作服”、“饭卡”等与用人单位有关的东西。

  6、职工的工资表、考勤记录、值班表、任命书、解除合同通知书、辞退通知书等各种加盖有用人单位公章的文件。

  三、劳动合同签了一年没有续签如何赔偿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劳动合同46条是怎样规定的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劳动合同到期后应该在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如果合同终止后解雇员工,需要支付一定的赔偿金。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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