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案例】林智敏律师为某速冻食品企业原料掺假案做缓刑辩护
一、当事人
王某某(广州某食品公司采购主管)
二、案情简介
2023年9月,市场监管部门对某食品公司生产的"鲜香猪肉水饺"进行例行抽检,发现大肠菌群数超标17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制品》(GB 19295-2021)规定。经查,该批次产品共生产2.15万袋,主要销往商超渠道,涉案货值86万元。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后发现,涉事企业采购的部分原料肉馅价格低于市场价30%,但供应商资质文件齐全,包括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
值得注意的是,该产品其他安全指标如重金属、添加剂等均符合国家标准,且未收到消费者不良反应报告。目前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争议焦点在于企业是否履行了原料进货查验义务,以及低价采购与产品质量问题的因果关系认定。
三、公诉方诉讼请求
1、认定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2、量刑3-5年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额50%罚金
四、被告律师辩护意见
1、资质审查无过错
供应商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2、价格合理性论证
举证同期市场冻肉价格波动数据(2022年-2023年农业农村部价格监测表)
3、检测标准异议
涉案批次系运输途中冷链故障导致变质(物流温度记录公证)
五、案件争议焦点
1、采购人员对原料质量的注意义务边界是什么?
2、价格异常能否直接推定主观明知?
六、判决结果
1、认定构成犯罪但主观恶性较小
2、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3、罚金10万元
七、法院观点
1、被告履行了形式审查义务,但未对异常低价开展实质调查;
2、变质系多因一果,区别于故意使用劣质原料。
八、案件总结
本案通过三重证据构建成功获缓刑:
① 合规证据:完整供应商资质文件链;
② 价格锚点:官方数据消解"低价=明知"推定;
③ 因果切割:锁定变质发生在交付后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