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林智敏律师为进口红酒走私案做二审改判无罪辩护
一、当事人
被告人:李某(某酒业公司法人)
辩护律师:林智敏律师团队
公诉机关:某市检察院
二、案情简介
2019年5月至2020年12月期间,某贸易公司总经理李某在进口法国波尔多产区红酒过程中,指使员工伪造采购合同及商业发票(申报均价80欧元/瓶,实际成交价120欧元/瓶),通过虚报价格手段分12批次申报进口,申报总价960万元人民币。经海关缉私部门核查,实际货值达1440万元人民币,偷逃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及关税共计172.8万元。侦查发现李某直接参与制作虚假单证,并通过境外账户支付真实货款差额。
2023年一审法院认定其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主犯),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00万元。李某对一审法院的判决结果表示不服,委托林智敏律师团队为其上述做无罪辩护。
三、公诉方量刑意见
1、支持一审法院判决,维持四年有期徒刑;
2、处200万元罚金;
3、追缴全部违法所得。
四、被告(我方)辩护意见
1、价格合理性论证:提交同期同产区红酒海关申报数据,证明80欧元属正常交易价格区间;
2、证据合法性质疑:关键电子数据取证程序违法,应予排除;
3、主观故意否定:举证证明价格差异源于汇率波动和年份差异。
五、案件争议焦点
1、申报价格是否明显低于合理市场价?
2、电子证据取证程序是否合法?
3、是否存在走私主观故意?
六、判决结果
二审改判:撤销一审原判结果,宣告陈某无罪。
七、法院观点
1、公诉机关未能证明申报价显著偏离市场合理区间;
2、关键证据因取证程序违法不予采信;
3、现有证据无法形成主观故意证明闭环。
八、案件总结
本案通过"市场价格参照系构建+证据排除"双轨策略,成为近三年华南地区首例红酒走私无罪案件,凸显律师在:进口商品价格数据库的战术运用和电子证据合法性审查的专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