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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还没到期被辞退,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吗?

找法网原创 2017-11-22 15:50:18

  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后,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确定劳动期限。一般确定劳动合同后,在到期前双方都应该遵守合同约定。而公司经考核发现员工不符合岗位要求,劳动合同还没到期辞退员工,那么,这时候要确定公司是否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后,如果公司无理由辞退员工,要给员工赔偿。

  并且,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要按照以下标准:

  1、根据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

  2、在公司的工作年限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3、在公司的工作年限不满6个月的,按6个月计算。

  不过,下面几种情形公司辞退员工不用赔偿:

  1、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公司规定的录用条件;

  2、员工严重违反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3、员工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并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

  4、员工同时签订两份劳动合同,对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被公司发现并提醒之后拒不改正;

  5、因员工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6、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然,有些公司想要辞退员工,又不想支付经济补偿金,就会以员工有以上过错,比如加大员工的考核任务量。那么,这样将会直接损害员工的利益,双方因此产生劳动争议,并且争议较大的,建议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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