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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是否属于买卖合同中的一项?

找法网原创 2017-05-05 11:34:35

  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人们对所购买的产品要求也就更高,从前鲜为人知的售后服务也逐渐被人们所需要。像平常的购买家电,高档商品如何履行售后服务成为普通百姓关注的热点,毕竟都不想花钱买冤枉。

  售后服务一般是指产品在卖出后,对于客户使用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售后维修、维护等服务的管理制度。其目的在于提高企业的客户可信度。目前我的的法律并未对售后服务做出明确的规定,售后服务的履行可有双方协商决定,建议将相关的售后服务在合同中列明。这样有利于以后产品出现问题,而对方不履行售后义务时督促对方积极履行。如对方仍不履行的,构成违约,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合同一般的内容是: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签合同后,对方拒绝履行合同即构成违约,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1、合同有约定违约金的,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提高。

  2、合同未约定违约金的,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实际损失,含合同正常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若对方拒绝支付或双方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对方违约责任,要求赔偿损失。

  最后,因售后服务问题而与对方产生纠纷的,可以先到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处理;处理未果的,可以收集证据材料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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