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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留下房产 凭房证就可办过户?

2015-01-15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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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老王去世了,留下了老伴、两个子女和一套房子。房子给谁,老王没留一句话。儿媳妇坚持称,儿子是长子、长孙,这套房产应该留给儿子,女儿已出嫁,无权分得该房产。最终,儿子想方设法拿到了房产证。谁知小女...

  老王去世了,留下了老伴、两个子女和一套房子。房子给谁,老王没留一句话。儿媳妇坚持称,儿子是长子、长孙,这套房产应该留给儿子,女儿已出嫁,无权分得该房产。最终,儿子想方设法拿到了房产证。谁知小女儿也不示弱,坚决不同意,主张这房子应该归母亲,未来谁养老就归谁。眼看家里乱成一团,老王的老伴也没了主意。

  ■提示

  谁拿房证没有用

  继承法中有公理

  法律规定:《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第一条,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老王家的事

  应该这么处理

  发生继承的只是老王所有的那部分,也是大家通常说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老伴的那一半是不发生继承的,仍归老伴所有。对老王所有的那部分,所有具备继承权的人,也就是老伴、子女、包括老王未过世的父母都有继承权,而且继承份额不分男女都平等。老王过世后,如果没有留下遗嘱,所有具备继承权的继承人应当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书,也可以共同共有按份共有,然后到房屋登记部门办理继承转移登记手续。如果继承人之间达不成一致意见,则需到法院提起继承诉讼,然后持生效的判决书和生效证明到房屋登记部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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