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

发布部门:司法部、建设部

发文字号:司公通字【1991】117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公布日期:1991-08-31

施行日期:1991-11-01

时效性:已失效

八、各地房地产管理机关与司法公证机关,可根据本地情况,以必要、便民为原则,制定本地其他房产事项必须公证的规定。
本规定自一九九一年十一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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