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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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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是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也是防止发生劳动纠纷和劳动争议的一个重要措施。不签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如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提前解除,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单位损失的,应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单位与员工不签劳动合同,员工不但可以随时解除,而且不需要对单位承担违约或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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