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婚前买有一处宅基地,户名是父亲,但是父母离婚后宅基地判给当时只有15岁的弟弟,而弟弟却判给母亲{即母亲是弟弟的监护人}可父亲却在母亲及弟弟都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将该宅基地转让,并且已经过户其名下.当母亲知道时,{事隔2年}及向当地国土局要个说法,并递交要求他们撤消此宅基地过户的报告书和法院下的调解书,可国土局却说他们之间是合法的,要告就只有告我父亲偷卖.但到法院一咨询,法院又说这样不行,请问我母亲现在要怎样才能拿回来那属于自家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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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已经法院调解过户,你的要求无法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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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已经法院调解过户,你的要求无法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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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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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