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劳动合同23年12.11号到期了,公司未与我续签,24年5月才给我寄来合同,但是签订日期写的23年12月12日,我未签,提出签现在日期的,并且中间没签合同部分双倍工资补偿,公司不同意,并且今天公司给我出具了一份解除劳动关系通知,这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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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要求合理,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行为,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要求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及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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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啊,未签合同可以要2倍工资,如果属于违法解除可以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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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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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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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及时沟通解决问题维护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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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有权利拒绝倒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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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帮您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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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行为不合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你续签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公司不同意你的合理要求并解除劳动关系,可能涉及违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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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公司未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况,常见的处理方式包括:1. 与公司协商,要求签订当前日期的劳动合同并支付双倍工资补偿;2.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寻求行政干预;3. 聘请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选择处理方式时应考虑效率、成本及证据充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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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如果未续签合同但继续工作,可要求双倍工资;若公司拒绝,可保留证据申请劳动仲裁或起诉。若公司违法解除合同,还可要求支付赔偿金。操作时需注意收集证据,如工资单、工作记录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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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