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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公司员工哺乳期结束后回公司报道,由于原岗位暂时没有空缺,给其调岗,员工不同意,所以让其待岗,待岗员工也不同意,目前没有任何请假已旷工3天以上。公司有规章制度规定,旷工3天视为自动离职,向这种情况,公司可以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吗?此员工已触及公司规章制度,可以视为员工自动离职吗?

劳动纠纷
2024-05-13 11:05:14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按照藐视,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可以解除劳动关系。最好是律师协助梳理,保留相关证据。
  • 可以协商解决,达成协议, 协商不成, 可以依法维权, 要求赔偿,满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
  • 你好,这个原因是公司导致的,其次可以和员工协商去解决,这个打官司是打不赢的
  • 可以解除,但需注意规章制度合法性。员工连续旷工3天以上,已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如未及时处理,可能导致员工继续违规,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补偿金。操作时应确保规章制度合法且员工知晓,并保留相关证据以防纠纷。
  • 处理方式包括解除劳动合同或给予员工改正机会。具体选择应综合考虑员工过往表现、岗位重要性及公司文化等因素,确保决策既合法又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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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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