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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方没有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并且给本人强加工作时间和工作量不给加班费,因自己排班不合理导致员工休息权遭受侵犯,旷工一天扣除员工三天工资

劳动纠纷
2024-03-19 22:40:4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未签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强制加班,如果公司不给劳动者加班费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公司在一定期限内支付。如果公司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责令公司向劳动者加付一定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以员工拖班为由不给加班工资是违规的,劳动局有规定超过上班固定的时间,就是加班时间,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加班工资,可以投诉用人单位的。
  • 法律分析:公司拒不支付加班费,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也就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局),可以责令公司支付员工的工资报酬和加班费,甚至也可以责令公司给予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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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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