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公司搬迁,无法安排对应岗位,我在公司工作20年,离退休不足五年,请问如何赔偿

劳动纠纷
2024-01-23 17:56:37
共有17位律师解答
  • 如果公司搬迁导致无法安排对应岗位,并且你在公司工作20年,离退休不足五年,那么你可以考虑以下几种赔偿方式:
    协商解决。首先可以与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给予经济补偿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申请仲裁。如果与单位协商无果,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等费用。
    提起诉讼。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赔偿方式和标准可能因地区、行业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 你这边可以把基本情况编辑信息或者语音描述发给我,我好了解分析事件,再给你提供解决方案包括你的主张诉求是什么?
  • 公司可能涉嫌违法,如果公司搬迁没有做出合理的方案给到您这边,你有权利对公司提起劳动仲裁。
  • 您好,公司搬迁到哪里?合同约定的岗位是做什么
  • 你好,公司搬迁无法提供劳动条件可主张被迫
  • 您好,一般按双方协商一年赔偿一个月。
  • 您好 那您这边可以要求赔偿的
  • 你好! 这个是可以帮助你的
  • 您好,可以要求公司进行赔偿
  • 方便具体沟通一下细节问题
  • 你好具体情况方便了解下
  • 你和我们可以不知道你
  • 法律分析:如果员工因为公司搬迁导致需要离职,公司是需要给员工经济赔偿金的。具体的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一、公司搬迁,员工不跟过去怎么赔偿
    1、公司搬迁,员工不跟过去一般赔偿标准如下:
    (1)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即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
    (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二、赔偿的钱要交税吗
    赔偿的钱要交税。
    交税金额根据上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判断。如果上年度职工平均在工资三倍以内,则免税,超过部分按相应规定交。
  • 公司搬迁员工不去能得到补偿。员工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的,公司需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公司需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你好,目前已经同意用人单位搬迁条件了吗
  • 你好,我们这边可以处理的
查看全部1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