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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劳动法的问题,签了1年的劳务合同,合同写的工资是两千多,实际上每个月发放分为两笔,到手是一万多,工作6个月后hr说要更换工作地(很远但是同城)并且降薪,或者选择一周内离职,给一周时间找工作。询问更换工作地点有无交通补贴得到的回复也是没有,这种情况可以申请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纠纷
2023-11-28 09:49:44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协商不好,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请给予采纳或者好评。
  • 你好 这个情况你可以是去做起诉的哦
  • 您好 那您这边可以申请仲裁的呢
  • 你好,先了解下实际情况。
  • 这边方便说下具体情况吗
  • 你好具体情况介绍一下
  • 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分为两种,一是协商解除,与单位协商,一倍经济补偿金或者协商金额;二是单位违法解除,二倍经济补偿金。你的情况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工作地点变更),因特殊情况,造成上下班等不变性,可以申请仲裁,但是如果单位搬迁后,给予开通班车,增加用车补助等措施,无特殊情况应与服从。
    但是协商解除是可以操作的,可寻求劳动局帮助解决。
  • 你这个情况建议跟单位协商解除合同拿补偿金好了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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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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