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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劳动合同签订的工作地点只写到本市,目前公司要搬到本市其他区,距离现在的地址大概40公里,如果拒绝去新地址工作,可以要求赔偿吗?

劳动纠纷
2023-09-22 16:29:53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说的情况得不到赔偿
  • 您好,这个可以要求赔偿的
  • 您好,方便电话沟通一下吗
  • 您好,建议您先协商解决
  • 如果合同上明确说明了工作地点但现如今改变了工作地址,劳动者不同意到新的地方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对职工进行赔偿后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合同上没有明确的地点如只是写了某市那么只要还在市内就不算改变工作地点,员工不去,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工作地点属于合同法定内容,劳动合同约定了工作地点,公司无权单独变更,应当与劳动者协商,经过协商达成一致的,变更合同,合同继续履行能达成一致的,公司应当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合同,并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公司不经协商变更工作地点的,劳动者有权拒绝(救灾、抢险等临时性紧急情况除外),公司因此解除合同或者给予处罚的,都属于违法行为,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解除合同的需要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地址变更在一个区内没有补偿,如果工作地点的变更在原来劳动合同所约定工作地点的区域内,也没有补偿。只有当工作地点的变更超出原来劳动合同所约定工作地点的区域,双方未能协商达成新的劳动合同,致使原劳动合同不能继续执行,需要对劳动者进行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您好,建议和单位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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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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