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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上注明工作单位是武汉市,实际工作地点在市中心。工作了4年,公司要搬迁至郊区,由于距离太远无法继续工作,这种情况能获取补偿吗

劳动纠纷
2022-12-05 13:24:52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现在公司为你们提供班车,不影响你们上班,您现在想辞职就不能要求经济补偿金。如果现在公司既不提供班车让你们上班,又出现了很大的困难,那你就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四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然后您辞职。如果单位不补偿,你们可以考虑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如果是不合理的搬迁,是可以主张被迫离职的,请问目前是什么情况呢?你的具体诉求是什么呢?可以跟我说说,我会尽可能帮助你。
  •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以;劳动合同条件变更去考虑走相应的离职要求赔偿的。
  • 你好,可以的,建议与公司协商具体的赔偿方案,1
  • 你好根据你说的情况是无法追溯补偿的
  • 您好 可以主张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的
  • 您好,可以的,可以要求补偿。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您好可以获得部分经济补偿

  • 你好,距离太远可以算做是加工费
  • 你好,具体可以先和公司那边协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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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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