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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暑假工,入职前就说好了,最多干两个月,现在干一个月要离职,他要扣我30%的工资,合理吗

劳动纠纷
2023-07-29 10:36:0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1. 如果入职前就已明确约定最多工作两个月,那么你提前离职不应被视为违约。
    2. 雇主扣掉30%工资的做法存在一定争议,这可能涉及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
    3. 你可以先与企业沟通协商,说明入职前的约定,表达被扣工资的异议,争取维护自身权益。
    4. 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请求其辅导企业改正。
    5. 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企业支付被违规扣除的工资部分。
    6. 在处理过程中,一定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入职前的沟通记录、工资支付明细等。
    7. 作为暑期工,也要提前与企业明确工作时间和薪资标准,避免出现类似纠纷。
    综上所述,我认为你可以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争取自己的权益,谈判协商或依法维权都是可以考虑的选择。
  • 《劳动法》没有规定离职扣一个月工资。若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离职扣一个月工资不合理。辞工到期扣一个月工资是不合法的。可依法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在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拖欠或扣发工资,职工可以和单位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职工可以向当地的区县级劳动仲裁院(劳动仲裁院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要求补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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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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