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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是暑假工,没有签合同,刚做满一个月被老板开了,老板还有扣我一千工资,这怎么解决呢

劳动纠纷
2023-07-27 13:48:44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第一是和老板协商,并留下录音或者书面证据。 取证期间要明确对方身份,涉及金额。
    第二, 收集证明如上班期间的 工资条 ,考勤等。
    第三, 协商不成,用2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通过劳动仲裁来下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扣留工资违法,试用期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如试用期过了违法解除合同应该支付赔偿金
  • 你好,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报酬的,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您可以找劳动监察大队协调解决
  • 您好 需要看您这边的详情的
  • 没签劳动合同,老板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投诉,并要求在未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时间里,按每月二倍的工资支付劳动报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暑假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是受法律的保护的。因为自工作之日起就已经和企业建立了劳动关系,企业是不敢克扣您的工资。
    用人单位克扣劳动报酬的属于违法行为。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报酬,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的,用人单位还需要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向有关部门举报。暑假工不给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要求发还工资,并给予相应赔偿。如果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没有劳动合同的,当是雇佣关系的,可以先委托律师事务所发律师涵催收,不行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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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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