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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协议是什么意思与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劳动纠纷
2020-11-24 15:59:5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一、主体不同:
    1、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确定的,只能是接受劳动的一方为单位,提供劳动的一方是自然人;
    2、劳务合同的主体可以双方都是单位,也可以双方都是自然人,还可以一方是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
    二、双方当事人关系不同:
    1、劳动合同的双方之间具有领导与被领导、支配与被支配的隶属关系;
    2、劳务合同的双方之间的地位自始至终是平等的。
    三、承担劳动风险责任的主体不同:
    1、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提供劳动过程中的风险责任须由用人单位承担;
    2、劳务合同提供劳动的一方风险责任自行承担。
    四、法律干预程度不同:
    1、因劳动合同支付的劳动报酬称为工资,法律、法规规定了最低工资、工资支付方式、五险一金等;
    2、劳务合同支付的劳动报酬称为劳务费,主要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价格及支付方式等,国家法律不过分干预。
    五、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方式不同:
    1、劳动合同纠纷属于劳动法调整,要求采用仲裁前置程序;
    2、劳务合同受民法及合同法调整,由人民法院审理。
  • C 区别还是比较大的,要看具体的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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