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下,本人在1月份上班17天,之后休年假回家过年由于疫情没回去上班,路封死了,2月10号辞职,由于时间太长,也有同事说领导不让我回去上班之类的,我就直接辞职了,发工资时少发1000多,单位说一月份保险需要自己交,单位交的那部分需要自己承担,过年3天年假也没有了,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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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违法辞退的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用人单位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的,需要额外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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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如果发生争议,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到劳动监察反映情况,请求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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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拖欠工资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您的权益,如果存在其他争议的,可以一并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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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公司需要承担的社保部分不可以转嫁到员工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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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辞退员工需进行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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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