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公司因经营不善,想要以重新竞聘方式调整员工岗位、降低薪酬(现岗位为公司内部考试、面试获得,且已在公司服务12年),是否合法?且长期月加班时间超法定的37小时,平均超出50个小时左右(且强迫不允许调休超总应出勤95%),否则扣除满勤奖。综上所述,本人能否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关系,且主张12年间的赔偿?另外与公司有集资购房协议,享受了远低于市场价购房福利,协议要求满15年可获得房产证,协议要求提前离职且要求保留房产的需要根据年限补交不同金额购房款,这种情况我能主张提前获得房产证吗?以上3个问题
解答:当面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