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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公司二个半月,喊公司签劳动合同不签,只是在一个月的时候购买了社保,喊我签了社保证明,说社保就是劳动合同。二个月后以工作量太少,辞退了我。喊我办理完了资料交接,但是没有其他离职手续,是否可以去劳动局告?

劳动纠纷
2019-05-17 10:44:4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以及半个月经济补偿金。
  •   离职手续办理流程: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工作服,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出差报销),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   辞退员工手续如何办理,  (1)部门经理对工作经验不符合公司要求、不遵守公司纪律、违反公司规定的员工可以辞退。  (2)部门经理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填写《员工辞退申请表》向中心总监提出申请。  (3)中心总监根据部门经理填写的《员工辞退申请表》与当事人进行谈话,了解详细情况;并结合该员工的工作表现,在《员工辞退申请单》签署意见。  (4)中心总监向总经理汇报谈话情况,总经理在《员工辞退申请表》签署意见。  (5)员工辞退经总经理获准后即刻办理工作交接。  (6)部门经理在该员工完成工作交接以后将《员工辞退申请表》转交人事行政部经理。  (7)人事行政部经理根据《员工辞退申请表》与该员工的考勤记录,计算应发放该员工的工资,并向总经理呈送请款报告。  (8)总经理签署意见后,人事行政部经理将请款报告转交财务部。  (9)财务部根据总经理批示的请款报告,按财务要求发放该员工工资。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辞职后工资福利怎算  1、辞职员工领取工资,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为正式离职日期。  2、辞职员工结算款项:  (1)结算工资。  (2)应付未付的奖金、佣金。  (3)公司拖欠员工的其他款项。  须扣除以下项目:  (1)员工拖欠未付的公司借款、罚金;  (2)员工对公司未交接手续的赔偿金、抵押金;  (3)原承诺培训服务期未满的补偿费用。如需扣除费用大于支付给员工的费用,则应在收回全部费用后才予办理手续。
  • 有证据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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