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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了八个月未签劳动合同,被无故开除。有没有赔偿?

劳动纠纷
2019-05-06 15:42:1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
    1、未签订劳动合同,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在您之前的工资发放到位的情况下,您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7个月的工资。
    2、无故辞退,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您可以向公司主张赔偿金(金额相当于2个月工资)或要求公司将您复职,二者只可选择其一。
    如与公司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你好,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可要求该单位支付二倍的工资,最多可补偿11个月工资。申报缴纳社保费是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可要求该单位补缴纳社保费。若因该单位没有依法缴纳社保费而辞职的,可要求该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 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而不用提前30天。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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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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