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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两次固定合同,第二次续签合同是24年7.1日到期,然后今天6.21日告知我合同不续签,然后月底就走,给n倍赔偿(已工作四年),理由是我脾气不好,工作能力可以,我可以申请2n吗[泪奔]

劳动纠纷
2024-06-21 17:40:5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的叙述,你与单位之间的固定期限即将到期,单位通知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之规定,单位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你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你可获得N十1模式的赔偿,但单位若是没有提前30日通知你或者额外给你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就让你离职走人,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的规定向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标准的2倍赔偿金
  • 可以争取2n赔偿,但具体要看合同内容和实际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在合同到期不续签时应支付经济补偿,通常是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你可能有权要求更高的赔偿。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详细情况并争取自身权益。
  • 可以申请2n赔偿。具体操作:1. 收集证据,如合同、工资单、解雇通知等;2. 咨询律师,了解赔偿的法律依据和可能性;3.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赔偿,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4. 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每一步都要确保合法合规,保护自己的权益。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咨询律师寻求法律帮助。选择处理方式时,要考虑合同具体条款、用人单位的解除理由是否合法以及自身的诉求。劳动仲裁程序相对简便,可以快速解决纠纷;而咨询律师则能更全面地了解自身权益,为后续行动提供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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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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